商業設計學系 誠徵兼任講師(含)以上教師 3~4 名 (截止日期:112.03.15)

一、 聘任日期:
預計 112 學年度第 1 學期聘任。
二、 工作地點:
桃園校區(龜山區)。
三、 學歷要求:
具有國內、外相關領域之碩士學位(含)以上。
四、 專長要求:
1.藝術、美術史、美學。
2.新媒體設計、數位行銷。
3.流行設計專題。
五、 應檢附資料(資料恕不退還):
1.履歷表(含學、經歷、專長領城、作品等,請註明可聯絡之 email、電話、地址)。
2.學位畢業證書影本(應聘時將驗證正本;若為境外學歷,需於起聘
前完成駐外館處驗證)。
3.最高學歷成績單。
4.近 3 年學術著作目錄或代表作品(若屬 SCI、SSCI、TSSCI、EI、
A&HCI 等學術期刊論文,請註明)。
5.己具教師資格者請附教師證書影本。
6.其他有利備審資料。
六、 收件截止日期:
112 年 03 月 15 日止 (以郵戳為憑)
七、 應徵資料請以掛號郵寄:
111 臺北市士林區中山北路五段 250 號
銘傳大學人力資源處王文惠小姐收
(信封請註明應徵商設系兼任教師)。
八、 聯絡電話:
(03)3507001 分機 3149 商業設計學系李美燕秘書或
(02)28824564 分機 2258 人力資源處王文惠小姐。

※本公告另刊登於國科會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