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與大眾傳播學士學位學程 誠徵專案講師(含)以上教師 1 名 (截止日期:112.04.14)

一、 聘任日期:
預計 112 學年度第 1 學期聘任。
二、 工作地點:
臺北校區(士林區)。
三、 學歷要求:
具有國/內外傳播、資訊、或設計相關領域之碩士或博士學位。
四、 資格要求:
1.具有全英語授課能力。
2.具大專校院全英文教學經驗者,以英語為母語者尤佳。
3.具有國際媒體實務工作經驗尤佳。
4.外國籍應徵者應具有效之 ARC/APRC、工作許可證等。
五、 專長要求:
具以下兩項專長其中之一項:
1.廣告公關專長,例如:公共關係與策略 (Public Relations and
Strategies) 、數位廣告(Digital Advertising)、廣告文案/企劃
(Copywriting/Planning for Advertising)、整合行銷(Integrated
Marketing Communication)、文化創意行銷(Creative Marketing in
Culture)、新媒體行銷 (New Media Marketing)。
2.數位內容製作專長,例如:互動多媒體(Interactive Multimedia)、
電腦繪圖與動畫(Computer Graphics and Animation)、數位特效
(Digital Effects)。
六、 應檢附資料(資料恕不退還):
1.中文及英文履歷各 1 份,需含以下項目(缺一不可):
(1)學歷、經歷說明。
(2)研究領域或專長說明(含可教授課程)。
(3)近三年學術著作目錄。
2.最高學歷證書影本(若持外國學歷者,需檢附本國駐外單位簽證之
文件;尚未取得學位證書者,請先提供學校開立「臨時學位證明」
正本,其中明確註記取得「學位證書」之日期)。
3.有英語授課經驗者,請檢附相關文件。
4.其他有利審查之證明或文件。
5.試擬可授課程之之中、英文授課大綱含
(1)教學成效(Course Outcomes)。
(2)教學目標(Course Objective)。
(3)課程綱要(Course Outline)。
(4)週課程進度表(Weekly Schedule)。
(5)評分方式(Grading Policy)。
七、 收件截止日期:
112 年 04 月 14 日止 (以郵戳為憑)
八、 應徵資料請以掛號郵寄:
111 臺北市士林區中山北路五段 250 號
銘傳大學人力資源處王文惠小姐收
(信封請註明應徵新聞與大眾傳播學程專案教師)。
九、 聯絡電話:
(02)28824564 分機 2408 新聞與大眾傳播學程林姿呈秘書或
分機 2258 人力資源處王文惠小姐。

※本公告另刊登於教育部全國大專教師人才網及國科會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