諮商與工商心理學系 誠徵兼任講師(含)以上教師5 名 (截止日期:112.05.23)

一、 聘任日期:
預計112 學年度第1 學期聘任。
二、 工作地點:
桃園校區(龜山區)。
三、 學歷要求:
具國內、外之心理學相關碩士學位(含)以上。
四、 專長要求:
1.可任教科目領域:心理測驗與評量(一)、組織心理學、社會科學
研究法、綜合活動領域概論、諮詢理論與技術、青少年問題與輔
導、學習輔導等課程。
2.專業或實務經驗符合課程所需之相關佐證資料。
五、 應檢附資料(資料恕不退還):
1.個人履歷表:含學、經歷、領域專長。
2.教師證書影本(已具教師資格者)。
3.學位證書影本(持外國學歷者,需檢附本國駐外單位驗證之文件及
成績單;持國內學歷者,請於畢業證書影本加蓋學校印信。)。
4.最高學位成績單。
六、 收件截止日期:
112 年05 月23 日止 (以郵戳為憑)
七、 應徵資料請以掛號郵寄:
111 臺北市士林區中山北路五段250 號
銘傳大學人力資源處王文惠小姐收
(信封請註明應徵諮商與工商心理學系兼任教師)。
八、 聯絡電話:
(03)3507001 分機3677 諮商與工商心理學系葉欣怡秘書或
(02)28824564 分機2258 人力資源處王文惠小姐。

※本公告另刊登於教育部全國大專教師人才網及國科會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