諮商臨床與工商心理學系 誠徵專案助理教授(含)以上教師1 名 (截止日期:113.01.05)

一、 聘任日期:
預計112 學年度第2 學期聘任。
二、 工作地點:
桃園校區(龜山區)。
三、 學歷要求:
具國內、外之心理學相關博士學位。
四、 資格及條件要求:
1.可任教科目領域:心理學或諮商領域相關課程。
2.持有諮商心理師證照者優先考慮,若同時具有中等學校教師證者為佳。
3.對教學、研究與服務有高度熱忱,曾有論文發表於I 級期刊者尤佳。
五、 專長要求:
1.能開設人格心理學、發展心理學、心理測驗與評量、心理教育與統計、質性研究、遊戲治療、藝術治療、員工協助方案等課程尤佳。
2.具有教學及研究熱忱,並能帶領學生實習及指導專題/論文。
3.具有計畫或產學研究能量,能夠帶領學生參與研究並發表。
4.配合系所發展,能夠創新教學方式或開發課程科目。
以上資格、專長要求相當者,以能配合系上發展及行政支援作業能力者優先。
六、 應檢附資料(資料恕不退還):
請以電子檔(PDF 合併)傳送並以掛號寄出以下資料(中、英皆可):
1.學術履歷、自傳。
2.學位證書(含大學及研究所,國外學歷須經駐外單位驗證。尚未取得學位證書者請先提供學校開立「臨時學位證明」正本,請明確註記取得「學位證書」之日期;若屆生效日仍無法取得正式證書
者,將註銷聘用資格。)。
3.最高學位成績單影本(中/英文皆可)。
4.近3 年個人著作目錄(請最少檢附1 篇前述任教專業期刊抽印本或已經接受刊登證明,應註明為TCI-HSS、TSSCI、THCI-Core、SSCI 或SCI 收錄期刊)。
5.至少2 門前述任教科目領域授課課程大綱。
6.請檢附博士學位論文。
7.其他有利審查之資料,如:教育部審定之教師證書影本或授課證明、相關專業認證證照影本、外文能力證明、專業或實務經驗符合課程所需之相關佐證資料等。
七、 收件截止日期:
113 年01 月05 日止 (以郵戳為憑)
八、 應徵資料請以掛號郵寄:
111 臺北市士林區中山北路五段250 號
銘傳大學人力資源處王文惠小姐收
(信封請註明應徵諮商臨床與工商心理學系專案教師);郵寄紙本應
徵資料之前,請先將履歷、自傳及其他應徵資料電子檔email 至hsinyi@mail.mcu.edu.tw 諮商臨床與工商心理學系葉欣怡秘書。
九、 聯絡電話:
(03)3507001 分機3677 諮商臨床與工商心理學系葉欣怡秘書或
(02)28824564 分機2258 人力資源處王文惠小姐。
※本公告另刊登於教育部全國大專教師人才網及國科會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