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事務與行政管理學系 誠徵兼任講師(含)以上教師1 名 (截止日期:113.01.17)

一、 聘任日期:
預計112 學年度第2 學期聘任。
二、 工作地點:
桃園校區(龜山區)及金門分部(金沙鎮)。
三、 學歷要求:
國內、外碩士學位(含)以上。
四、 資格及條件要求:
具大專講師(含)以上或大專教學經驗者。
五、 專長要求:
專案管理(具相關證照者優先)。
六、 應檢附資料(資料恕不退還):
1.個人履歷表:學、經歷(包含最高學位成績單)、研究專長。
2.學位證書影本(持外國學歷者,需檢附本國駐外單位簽證之文件及成績單;持國內學歷者,請於畢業證書影本加蓋學校印信)。
3.其他有利審查之資料,如:教育部審定之教師證書影本或授課證明、相關專業認證證照影本、外文能力證明等。
七、 收件截止日期:
113 年01 月17 日止 (以郵戳為憑)
八、 應徵資料請以掛號郵寄:
111 臺北市士林區中山北路五段250 號
銘傳大學人力資源處王文惠小姐收
(信封請註明應徵公共事務與行政管理學系兼任教師)。
九、 聯絡電話:
(03)3507001 分機3675 公共事務與行政管理學系黃檍如秘書或
(02)28824564 分機2258 人力資源處王文惠小姐。

※本公告另刊登於教育部全國大專教師人才網及國科會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