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聘任日期:
預計112 學年度第2 學期聘任。
二、 工作地點:
台北校區、基河校區(士林區)、桃園校區(龜山區)及金門分部(金沙鎮)。
三、 學歷要求:
大專(含)以上畢業。
四、 資格及條件要求:
1.擔任美術、視覺指導、技術顧問/指導、影視編導相關職務且具實作拍片傳播工作10 年以上經驗。
2.曾於大專院校任課,具傳播領域實務教學經驗,輔導學生。
3.具教學熱忱,能團隊合作,可協助系、院相關活動與行政事務。
五、 專長要求:
1.曾輔導學生參賽與國際賽事並獲得傳播領域國際獎項入圍,且參與國際賽事入圍者尤佳。
2.具實務影片拍攝作品產出,可勝任影視攝影、導演實務、編劇實務、電視製作、廣告影片製作、電視剪輯、無人機操作…等課程。
3.具傳播領域實務教學經驗,可教授美術視覺設計、影視編導、專業課程。
六、 應檢附資料(資料恕不退還):
1.履歷(含二吋照片)與自傳,需含以下項目:
(1)學歷、經歷說明。
(2)專業領域或作品說明(含可教授課程)。
(3)其他有利申請之相關證明或文件。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學位證明或應屆畢業證明(國外學歷需已辦理驗證)。
3.最高學歷成績單影本(國外學歷需已辦理驗證)。
4.近五年得獎作品或其他與傳播教學專長領域相關著作證明等。
5.曾任職於大專院校即研究機關者,請檢附教育部頒發之教師資格證書影本或歷年聘書影本。
6.可授課程(附佐證,如課綱)。
7.以上檢附資料請依序裝訂。
七、 收件截止日期:
113 年01 月14 日止 (以郵戳為憑)
八、 應徵資料請以掛號郵寄:
111 臺北市士林區中山北路五段250 號
銘傳大學人力資源處王文惠小姐收
(信封請註明應徵廣播電視學系專技教師)。
九、 聯絡電話:
(02)28824564 分機2352 廣播電視學系黃歆祐秘書或
分機2258 人力資源處王文惠小姐。
※本公告另刊登於教育部全國大專教師人才網及國科會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