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聘任日期:
預計113 學年度第1 學期聘任。
二、 工作地點:
桃園校區(龜山區)。
三、 學歷要求:
國內、外博士學位。
四、 資格及條件要求:
1.具實務經驗、教學經驗。
2.須配合學程可任教課程之開課需求。
3.願意跟學生互動,具團隊精神及相關課程教學經驗。
五、 專長要求:
1.可教授下列科目:民法、商事法、公司法、票據法、保險法、民事訴訟法、非訟事件法、仲裁法、公證法、強制執行法、破產法、刑法、刑事訴訟法、證券交易法、土地法、租稅法、公平交易法、智慧財產權法、消費者保護法、勞工法或勞動法、國際貿易法、投資學、金融市場學、數位金融實務與創新應用、電子商務法、公司治理法規、金融管理法令遵循實務等與法律或金融科技相關之課程。
2.對監理科技、法遵科技、金融與金融科技相關法規、監理與商品或服務具有豐富研究能力或實務經歷佳。
六、 應檢附資料(資料恕不退還):
1.中、英文履歷表各1 份。
2.學位證書及成績單影本(持國外學歷者,證書及成績單需經駐外單位驗證)。
3.履歷(含二吋照片)與自傳。
4.檢附五年內相關研究著作、研究計畫、產學合作證明等。
5.曾任職於大專院校及研究機關者,請附教師證書、教學評鑑成績及歷年聘書影本。
6.教育部頒發之教師資格證書影本(無者免附)。
7.其他有利備審資料。
七、 收件截止日期:
113 年04 月26 日止 (以郵戳為憑)
八、 應徵資料請以掛號郵寄:
111 臺北市士林區中山北路五段250 號
銘傳大學人力資源處王文惠小姐收
(信封請註明應徵金融科技應用學士學位學程兼任教師)。應徵資料請同時以電子郵件方式寄至:ryanlin@mail.mcu.edu.tw 林盟祥主任及kailing@mail.mcu.edu.tw 章凱玲秘書。
九、 聯絡電話:
(03)3507001 分機5269 金融科技應用學士學位學程章凱玲秘書或
(02)28824564 分機2258 人力資源處王文惠小姐。
※本公告另刊登於教育部全國大專教師人才網及國科會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