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聘任日期:
預計113 學年度第1 學期聘任。
二、 工作地點:
台北校區、基河校區(士林區)及桃園校區(龜山區)。
三、 學歷要求:
碩士(含)以上。
四、 資格要求:
具有中等學校教師證。
五、 專長及條件要求:
具商管群教材教法、商管群教學實習等經驗者(台北或桃園授課)。
六、 應檢附資料(資料恕不退還):
(一)、必要項目:
1.中文履歷表1 份,請使用師資培育中心提供格式(網址:http://bit.ly/apply20220322),無法下載請來信索取(請將本履歷表word 檔案以及以下相關資檢附資料pdf 檔案同步email 至iancheng@mail.mcu.edu.tw 本校師資培育中心鄭亦淵秘書)。
2.最高學歷證書影本(若持外國學歷者,需檢附本國駐外館處驗證之文件;尚未取得學位證書者,請先提供學校開立「臨時學位證明」正本,其中明確註記取得「學位證書」之日期,惟屆生效日仍無法取得正式證書者,將予註銷)。
3.中等學教師證書影本1 份。
4.檢附教學或工作經驗之佐證資料(如聘書或服務證明)。
(二)、其他項目:
1.五年內代表著作及參考著作各1 份。
2.SCIE、SSCI、A&HCI、EI、TSSCI、THCI Core 等級或其他具審查機制之期刊發表論文,或發行經審查通過並出版之專著等相關證明資料。
3.男性應徵者需檢附退伍證明或免役證明。
4.其他有利審查之參考資料(無則免)。
七、 收件截止日期:
113 年04 月27 日止 (以郵戳為憑)
八、 應徵資料請以掛號郵寄:
111 台北市士林區中山北路五段250 號
銘傳大學人力資源處王文惠小姐收
(信封請註明應徵師資培育中心兼任教師)。
九、 聯絡電話:
(03)3507001 分機3342 師資培育中心鄭亦淵秘書或
分機2258 人力資源處王文惠小姐。
十、 其他說明:
1.第一階段書面審查條件符合者,由聘任單位擇優通知複試面試。
2.曾於本校服務經驗尤佳,書面履歷資料恕不退還。
※本公告另刊登於教育部全國大專教師人才網及國科會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