銘傳大學影音新聞暨社群傳播學系誠徵兼任講師、助理教授(含)以上教師2名(截止日期:113.09.16)

一、聘任日期:預計114年02月 (或113學年度第2學期)聘任。
二、工作地點:台北校區(士林區)。
三、學歷要求:具國內、外教育部認可之大學傳播學、新聞學等領域碩士、博士學位者。
四、資格及條件要求:
1.具影音新聞製播與新聞企劃之相關工作經歷。
2.具新聞傳播業界實務經驗10年以上尤佳。
3.願意跟學生互動,具相關課程教學經驗或課程相關證照與具備使用相關軟體工具能力者。
4.能配合本系相關課程或活動的推行。
5.英語能力佳能支援英文授課者尤佳。
6.具教師證及大專院校相關教學經驗者尤佳。
五、專長要求:影音與新聞傳播、口語表達與新聞播報相關。
六、檢附應徵資料(資料恕不退還):
(一)中文履歷表1份,含以下項目:
1.履歷表(不限格式,請註明可聯絡之e-mail、電話、地址)。
2.自傳與未來發展計畫(學/經歷、自傳、專長、能授課課程規劃、主要著作)
3.學經歷資格證明文件(國外學歷請附經駐外單位驗證之國外學歷證件及碩、博士學位成績單影本)。
4.產學成果、研究成果及相關著作目錄(若屬SCI、SSCI、TSSCI、EI、A&HCI、THCI Core等級學術期刊論文,請註明)。
5.最高學歷論文或五年內代表著作。
6.已具教師資格者請附教師證書影本,無則免。
7.其他有利備審資料(例如:相關獲獎紀錄、作品集、服務佐證等)。
七、應徵截止日期:113年09月16日止 (以郵戳為憑)。
八、郵寄資料地址:111臺北市士林區中山北路五段250號銘傳大學人力資源處收(信封請註明應徵影音新聞暨社群傳播學系兼任老師)。
九、聯絡電話:(02)28824564分機2355影音新聞暨社群傳播學系李佳樺秘書或分機2258人力資源處張曉韻小姐。
十、其他說明:本徵才公告蒐集之個人資料,僅限於人才甄選作業使用,非經當事人同意,絕不轉做其他用途,亦不會公佈任何資訊,並遵循本校資料保存與安全控管辦理(詳細個資管理可參閱「銘傳大學個人資料保護管理要點」與「銘傳大學個人資料保護專區」http://pims.mcu.edu.tw)。

※本公告另刊登於教育部全國大專教師人才網及國科會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