銘傳大學公共事務與行政管理學系誠徵專任助理教授以上1名(截止日期:113.12.08)

一、聘任日期:預計 113 學年度第 2 學期聘任
二、工作地點:桃園校區。
三、學歷要求:國內、外法政學相關研究所博士畢業。
四、資格及條件要求:
1. 具國內、外之公共行政相關博士學位
2. 可任教科目領域:
(A) 行政學、公共政策、研究方法等議題相關課程;
3. 近5年在SSCI或TSSCI或同級專業期刊發表1篇以上者優先。
4. 其他專業或實務經驗符合課程所需之相關佐證資料。
五、專長要求:
1. 能開設公共政策、行政學,並支援社會學、人力資源管理、研究方法等相關課程。
2. 具有教學及研究熱忱,並能帶領學生實習及指導專題/論文。
3. 具有計畫或產學研究能量,能夠帶領學生參與研究並發表。
4. 配合系所發展,能夠創新教學方式或開發課程科目。
六、檢附應徵資料:
1.學術履歷、自傳。
2.學位證書影本。
3.最高學位成績單影本(中英文皆可)。
4.近3年個人著作目錄(請最少檢附1篇前述任教專業期刊抽印本或已經接受刊登證明,應註明為TCI-HSS、TSSCI、THCI-Core、SSCI或SCI收錄期刊)。
5.教學規劃:含教學理念、教學成效資料(如影片、成果報告等)、可開授課程、至少三門課程規劃或教學大綱。
6.其他有利審查之資料,如:教育部審定之教師證書影本或授課證明、相關專業認證證照影本、外文能力證明等。
(以上資料恕不退還)
七、應徵截止日期:113年12月8日送達 (以郵戳為憑)。
八、郵寄資料地址:111臺北市士林區中山北路五段250號銘傳大學人力資源處收(信封請註明應徵單位及職稱)。
九、聯絡電話:03-3507001分機3675 公行系 黃檍如秘書。
十、其他說明:
1.本徵才公告蒐集之個人資料,僅限於人才甄選作業使用,非經當事人同意,絕不轉做其他用途,亦不會公佈任何資訊,並遵循本校資料保存與安全控管辦理(詳細個資管理可參閱「銘傳大學個人資料保護管理要點」與「銘傳大學個人資料保護專區」http://pims.mcu.edu.tw)。

※本公告另刊登於教育部全國大專教師人才網及國科會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