銘傳大學犯罪防治學系誠徵兼任助理教授(含)以上2名(截止日期:113.12.04)

一、聘任日期:113學年度第二學期聘任
二、工作地點:桃園校區。
三、學歷要求:國內外之刑事司法、人工智慧、電機工程等相關領域博士學位。
四、資格及條件要求:
1. 具三年以上教學經驗(專兼任不拘)。
2.具刑事司法、人工智慧概論、程式設計相關領域專長。
五、專長要求:
1.專長為公法學、犯罪學、警政、矯治、人工智慧概論、程式設計、數據處理與分析。
2.能開設刑事司法概論、犯罪學、警政、矯治、人工智慧概論、程式設計、數據處理與分析等相關學科課程(檢附曾講授或任課證明等相關證明);專業或實務經驗符合課程所需之相關佐證資料。
六、檢附應徵資料:
1.個人履歷及相關佐證資料。
2.畢業證書影本或證明 (持外國學歷者,需檢附本國駐外單位簽證之文件及成績單;持國內學歷者,請於畢業證書影本加蓋學校印信。)
3.教師證書影本(教育部頒發之證書)。
4. 其他有利審查之資料,如:已發表在學術刊物之論文、授課證明、相關專業認證證照影本、外文能力證明等。
※郵寄紙本應徵資料之前,請先提供履歷、自傳及其他應徵等資料電子檔,以電郵方式遞送犯防系莊馥慈秘書。(E-mail:s1113281@mail.mcu.edu.tw)
(以上資料恕不退還)
七、應徵截止日期:113年12月4日截止(以郵戳為憑)。
八、郵寄資料地址:111臺北市士林區中山北路五段250號銘傳大學人力資源處收(信封請註明應徵犯防系兼任教師)。
九、聯絡電話:03-3507001 分機3776 犯防系莊馥慈秘書。
十、其他說明:
1.本徵才公告蒐集之個人資料,僅限於人才甄選作業使用,非經當事人同意,絕不轉做其他用途,亦不會公佈任何資訊,並遵循本校資料保存與安全控管辦理(詳細個資管理可參閱「銘傳大學個人資料保護管理要點」與「銘傳大學個人資料保護專區」http://pims.mcu.edu.tw)。

※本公告另刊登於教育部全國大專教師人才網及國科會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