銘傳大學犯罪防治學系誠徵專案助理教授(含)以上1 名(犯罪學)(截止日期:114.01.13)

一、聘任日期:預計113學年度第2學期聘任。
二、工作地點:桃園校區。
三、學歷要求:具國內、外之刑事司法、犯罪學、警政等相關領域博士學位。
四、資格及條件要求:
1.具三年以上教學經驗(專兼任不拘)。
2.具國內、外之刑事司法、犯罪學、警政領域專長。
3.具研究經驗尤佳。
五、專長要求:
1.專長為刑事司法、犯罪學、警政等相關領域。
2.能開設統計學(含基礎與進階)、社會科學統計軟體應用、社會科學研究方法、毒品防治與公衛、修復式正義、犯罪與多元社會等相關學科課程(檢附曾講授或任課證明等相關證明);專業或實務經驗符合課程所需之相關佐證資料。
六檢附應徵資料:(資料恕不退還)
1.個人履歷及相關佐證資料。
2.畢業證書影本或證明(持外國學歷者,需檢附本國駐外單位簽證之文件及成績單;持國內學歷者,請於畢業證書影本加蓋學校印信)。
3.教師證書影本(教育部頒發之證書)。
4.其他有利審查之資料,如:已發表在學術刊物之論文、授課證明、相關專業認證證照影本、外文能力證明等。
七、應徵截止日期:114年1月13日止(以郵戳為憑)。
八、郵寄資料地址:111臺北市士林區中山北路五段250號銘傳大學人力資源處收 (信封請註明應徵犯防系專案教師)。
※郵寄紙本應徵資料之前,請先提供履歷、自傳及其他應徵等資料電子檔,以電郵方式遞送犯防系莊馥慈秘書。(E-mail:s1113281@mail.mcu.edu.tw)
九、聯絡電話:(03)3507001分機3776犯防系莊馥慈秘書
十、其他說明:
1.面試將以中英文同時進行答詢。
2.本徵才公告蒐集之個人資料,僅限於人才甄選作業使用,非經當事人同意,絕不轉做其他用途,亦不會公佈任何資訊,並遵循本校資料保存與安全控管辦理(詳細個資管理可參閱「銘傳大學個人 資料保護管理要點」與「銘傳大學個人資料保護專區」http://pims.mcu.edu.tw)。

※本公告另刊登於教育部全國大專教師人才網及國科會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