銘傳大學資訊工程學系誠兼任講師(含)以上教師以上1名(截止日期:114.01.15)

一、聘任日期:預計114年2月或113學年度第2學期聘任。
二、工作地點:桃園校區。
三、學歷要求:碩(博)士畢業。
四、資格及條件要求:
1.具備教育部認可國內、外資訊相關領域碩(博)士學位。
2.具備大學資訊應用領域教學經驗者。
五、專長要求:
1.具備資訊軟體應用相關領域之專長教師。
2.能勝任本系選修資訊應用課程之教學。具備大專院校資訊相關領域教學經驗者尤佳。
六、檢附應徵資料(資料恕不退還):個人履歷、碩(博)士證書、近年學術著作列表、教育部頒發之教師證書影本(非必要)。
七、應徵截止日期:114年1月15日止。(應徵資料紙本請於114年1月14日下午三時前親送或寄達本公告郵寄地址,逾期者不予審查,謝謝。)
八、郵寄資料地址:111臺北市士林區中山北路五段250號銘傳大學人力資源處收(信封請註明應徵單位及職稱)。
九、聯絡電話:(03)3507001分機3322 資工系余珮瑀秘書
十、其他說明:
1.本徵才公告蒐集之個人資料,僅限於人才甄選作業使用,非經當事人同意,絕不轉做其他用途,亦不會公佈任何資訊,並遵循本校資料保存與安全控管辦理(詳細個資管理可參閱「銘傳大學個人資料保護管理要點」與「銘傳大學個人資料保護專區」http://pims.mcu.edu.tw)。

※本公告另刊登於教育部全國大專教師人才網及國科會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