銘傳大學犯罪防治學系誠徵約聘辦事員兼系所秘書1名(截止日期:114.02.22)

一、聘任日期:預計 114年 3月。
二、工作地點:桃園校區。
三、學歷要求:具學士學位(含)以上者。
四、資格及條件要求:
1.具備Word、Excel、PowerPoint文書編輯能力。
2.中、英文能力佳且具公文、計畫等公文書撰寫能力及經費管控經驗者尤佳。
3.具備規劃、整合能力,且溝通、協調能力佳,並具責任感與服務熱忱者。
五、工作內容:
1.負責該系聯繫窗口,處理所有系所事務(如會議辦理與紀錄、三學制課程安排、畢業考試/離校/畢業審查等。
2.兼專任教師聘任。
3.教學及學生教學與輔導等行政支援。
4.財產管理。
5.學生實習行政聯繫作業。
6.學系所招生事宜、學術活動、校務資料庫資料填寫。
7.產學案行政事務。
8.其他交辦事項。
六、檢附應徵資料(資料恕不退還):
1.個人履歷(格式不拘,內含自傳)
2.歷年在學成績單。
3.畢業證書影本或證明
4.其他有利審查之資料,如:相關專業認證證照及訓練證書影本、實務經驗及專業成就證明等。
七、應徵截止日期:114年2月22日止(以郵戳為憑)。
八、郵寄資料地址:111臺北市士林區中山北路五段250號銘傳大學人力資源處收(信封請註明應徵單位及職稱)
九聯絡電話:(03)3507001分機3776莊馥慈秘書。
十、其他說明:
1.本徵才公告蒐集之個人資料,僅限於人才甄選作業使用,非經當事人同意,絕不轉做其他用途,亦不會公佈任何資訊,並遵循本校資料保存與安全控管辦理(詳細個資管理可參閱「銘傳大學個人資料保護管理要點」與「銘傳大學個人資料保護專區」http://pims.mcu.edu.tw)。

※本公告另刊登於國科會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