銘傳大學應用英語學系誠徵兼任講師1名(截止日期:114.04.30)

一、聘任日期:預計114學年度第ㄧ學期聘任。
二、工作地點:桃園校區。
三、學歷要求:講師需具有國內、外碩士學位,且符合下列專長。
四、資格及條件要求:
1. 符合英語教學領域專長(1人)。
2.具教師證或大專校院相關全英語教學經驗者,以英語為母語者尤佳。
3. 具資訊專長,網頁設計專長尤佳。
4.具服務熱忱、團隊精神,熱心教學者。
5.外籍應徵者須具有效之ARC/APRC、工作許可證。
6.須配合移地教學出差。
五、專長要求:教師須符合英語學領域專長。
六檢附應徵資料(資料恕不退還):
1.個人履歷表:學經歷(包含最高學位成績單)、專長研究、五年內著作目錄(請最少檢附1篇抽印本)。
2.教師證書影本(已具教師資格者),無教師資格者需檢附學位論文一式2份。
3.學位證書影本:持外國學歷者,需檢附本國駐外單位簽證之文件及成績單;持國內學歷者,請於畢業證書影本加蓋學校印信。
4.外籍應徵者需繳交有效之護照、居留證、工作許可證影本。
七、應徵截止日期:114年4月30日(以郵戳為憑)。
八、郵寄資料地址:111臺北市士林區中山北路五段250號銘傳大學人力資源處收(信封請註明應徵單位及職稱)
九、聯絡電話:(03)350-7001 分機3211 胡國潔組員
十、其他說明:
1.本徵才公告蒐集之個人資料,僅限於人才甄選作業使用,非經當事人同意,絕不轉做其他用途,亦不會公佈任何資訊,並遵循本校資料保存與安 全控管辦理(詳細個資管理可參閱「銘傳大學個人資料保護管理要點」與「銘傳大學個人資料保護專區」(http://pims.mcu.edu.tw)。

※本公告另刊登於教育部全國大專教師人才網及國科會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