銘傳大學建築學系誠徵兼任講師(含以上)教師1名(截止日期:114.04.28)

一、聘任日期:預計114學年度第1學期聘任。
二、工作地點:桃園校區。
三、學歷要求:兼任講師(含以上)。
四、資格及條件要求:建築相關。
五、專長要求:建築專業背景、施工圖、建築構造及施工。
六檢附應徵資料(資料恕不退還):
1.個人履歷表:學、經歷、專長、教師證書影本(已具教師資格者)。
2.學位證書影本(持外國學歷者,需檢附本國駐外單位簽證之文件及成績單;持國內學歷者,請於畢業證書影本加蓋學校印信)。
七、應徵截止日期:114年4月28日止(以郵戳為憑)。
八、郵寄資料地址:111臺北市士林區中山北路五段250號銘傳大學人力資源處收(信封請註明應徵單位及職稱)
九、聯絡電話:(03)350-7001分機3157 建築系張郡玲秘書
十、其他說明:
1.本徵才公告蒐集之個人資料,僅限於人才甄選作業使用,非經當事人同意,絕不轉做其他用途,亦不會公佈任何資訊,並遵循本校資料保存與安 全控管辦理(詳細個資管理可參閱「銘傳大學個人資料保護管理要點」與「銘傳大學個人資料保護專區」http://pims.mcu.edu.tw)。

※本公告另刊登於教育部全國大專教師人才網及國科會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