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聘任日期:預計114年9月(或114學年度第1學期)聘任。
二、工作地點:桃園校區。
三、學歷要求:博士以上學位或具有教育部核定助理教授(含)以上證書。
四、資格及條件要求:
1.具產品設計與開發實務工作經驗。
2.曾主導在校師生參與產學合作案,並擔任協同主持人以上職務經驗。
3.可協助系上行政工作。
五、專長要求:工業設計。
六、檢附應徵資料:
1.個人履歷
(1)必要資料:姓名、聯絡方式、研究專長、學歷、重要經歷、學術著作目錄。
(2)其他資料:設計作品集、競賽獲獎證明。
2.最高學位成績單
3.畢業證書影本或證明(持外國學歷者,需檢附本國駐外單位驗證之文件及成績單;持國內學歷者,請於畢業證書影本加蓋學校印信)。
4.教育部頒發之教師證書影本,無則免。
七、應徵截止日期:114年05月29日止。(郵戳為憑)
八、郵寄資料地址:111臺北市士林區中山北路五段250號銘傳大學人力資源處收(信封請註明應徵單位及職稱)。
九、聯絡電話:(03)3507001 分機3163 品設系潘季宜秘書
十、其他說明:
1.本徵才公告蒐集之個人資料,僅限於人才甄選作業使用,非經當事人同意,絕不轉做其他用途,亦不會公佈任何資訊,並遵循本校資料保存與安全控管辦理(詳細個資管理可參閱「銘傳大學個人資料保護管理要點」與「銘傳大學個人資料保護專區」http://pims.mcu.edu.tw)。
※本公告另刊登於教育部全國大專教師人才網及國科會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