銘傳大學廣播電視學系誠徵專案或專任助理教授(含)以上教師(截止日期:114.05.28)

一、聘任日期:預計114學年度第1學期聘任。
二、工作地點:台北校區、基河校區 。
三、學歷要求:國內、外傳播相關領域博士學位。
四、資格及條件要求:
1.具備傳播、戲劇藝術或其他相關領域博士學位。另具大專院校教學經驗者尤佳。
2.具劇本評論創作、表演藝術研究、舞台表演、鏡頭表演、劇場實務、導演學、主持風格、舞台展場表等相關領域實務及教學經驗。
3.能指導傳播藝術表演領域實務教學,具輔導學生參賽國內外傳播領域競賽、表演展演並獲獎之經驗尤佳。
4.除獲有博士學位之初任教師外,新聘教師若有下列條件之一尤佳:(a)具備英文授課能力,需配合EMI課程教學。(b) 曾擔任國科會專題研究計畫、產學合作計畫、教育部教學實踐研究計畫之主持人、共同主持人或協同研究人員。(c)近3年曾發表(含已接受)與聘任專長領域相關之SCI、SSCI或TSSCI等級期刊論文(需為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
5.具教學、輔導熱忱,並熱心協助系務、院務及校務發展。
五、專長要求:戲劇藝術研究、表演文化研究、舞台表演、鏡頭表演、劇場實務、導演學、主持風格等領域專長,並具有英文論文發表及EMI英語授課能力者。
六、檢附應徵資料:
1.履歷(含二吋照片)與自傳,需含以下項目:
(1)學歷、經歷說明。
(2)研究領域或專長說明(含可教授課程)。
(3)其他有利申請之相關證明或文件。
2.最高學歷證書及成績單影本(若持外國學歷者,需檢附本國駐外單位文書驗證之文件;持國內學歷者,請於畢業證書影本加蓋學校印信)。
3.檢附近五年內之研究論文著作、得獎作品、產學合作證明或其他與傳播教學專長領域相關著作證明等。
4. 曾任職於大專院校及研究機關者,請附教師證書及歷年聘書影本。無則免。
5.曾經開設相關課程資料表(須註明課程名稱、開設時間、校/院/系所等細目)與教學評鑑成績(無教學經驗者免附)。
6.應聘專案或專任助理教授(含)以上教師,請檢附博士論文;若未具助理教授資格者,請提供推薦信函2封(由推薦者彌封簽名後直接寄送本院王詩瑩秘書收,或由推薦人將推薦信以PDF檔格式透過電子郵件寄送本院王詩瑩秘書信箱sywang@mail.mcu.edu.tw)。
7. 可授課程(附佐證,如課綱)。
8. 相關應甄資料請於郵寄前,掃描成PDF檔格式後,透過電子郵件寄送至王詩瑩秘書信箱sywang@mail.mcu.edu.tw。
七、應徵截止日期:114年05月28日止。(郵戳為憑)
八、郵寄資料地址:111臺北市士林區中山北路五段250號銘傳大學人力資源處收(信封請註明應徵傳播學院專案教師或專任教師)。
九、聯絡電話:(02)28824564分機2463 傳播學院王詩瑩秘書
十、其他說明:
1.本徵才公告蒐集之個人資料,僅限於人才甄選作業使用,非經當事人同意,絕不轉做其他用途,亦不會公佈任何資訊,並遵循本校資料保存與安全控管辦理(詳細個資管理可參閱「銘傳大學個人資料保護管理要點」與「銘傳大學個人資料保護專區」http://pims.mcu.edu.tw)。

※本公告另刊登於教育部全國大專教師人才網及國科會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