銘傳大學犯罪防治學系誠徵專案助理教授以上師資1名(截止日期:114.05.28)

一、聘任日期:預計114年8月1日(預計114學年度第1學期聘任)。
二、工作地點:桃園校區。
三、學歷要求:具國內、外之刑事司法、犯罪學、警政等相關領域博士學位。
四、資格及條件要求:
1.具三年以上教學經驗(專兼任不拘)。
2.具實務經驗經驗尤佳。
五、專長要求:
1.專長為刑事司法、警政、科學管理等相關領域。
2.能開設毒品與詐騙防治、犯罪偵查、犯罪預防、警察政策等相關學科課程(檢附曾講授或任課證明等相關證明);專業或實務經驗符合課程所需之相關佐證資料。
六、檢附應徵資料:
1. 履歷(含二吋照片)與自傳,需含以下項目:
1.個人履歷及相關佐證資料
2.畢業證書影本或證明(持外國學歷者,需檢附本國駐外單位簽證之文件及成績單;持國內學歷者,請於畢業證書影本加蓋學校印信)。
3.教師證書影本(教育部頒發之證書)。
4.其他有利審查之資料,如:已發表在學術刊物之論文、授課證明、相關專業認證證照影本、外文能力證明等。
七、應徵截止日期:113年5月28日止(以郵戳為憑)
八、郵寄資料地址:111臺北市士林區中山北路五段250號銘傳大學人力資源處收(信封請註明應徵犯防系專案教師)。
※郵寄紙本應徵資料之前,請先提供履歷、自傳及其他應徵等資料電子檔,以電郵方式遞送犯防系章光明主任。(E-mail:kmchang@mail.mcu.edu.tw)
九、聯絡電話:(03)3507001分機3776 張秋萍 秘書
十、其他說明:
1.面試將以中英文同時進行答詢。
2.資格、專長要求相當者,以能配合系上發展者優先。
3.本徵才公告蒐集之個人資料,僅限於人才甄選作業使用,非經當事人同意,絕不轉做其他用途,亦不會公佈任何資訊,並遵循本校資料保存與安全控管辦理。(詳細個資管理可參閱「銘傳大學個人資料保護管理要點」與「銘傳大學個人資料保護專區」http://pims.mcu.edu.tw

※本公告另刊登於教育部全國大專教師人才網及國科會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