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聘任日期:預計 114學年度第 1學期聘任。
二、工作地點:台北校區、基河校區 。
三、學歷要求:
兼任講師(含)以上教師:
1.大專(含)以上畢業
2.大專(含)以上畢業
3. 國內、外傳播相關領域碩博士學位
四、資格及條件要求:
1. 兼任講師(含)以上教師:大專(含)以上畢業
(1) 曾擔任基礎發聲、發聲教唱顧問/指導、具教唱工作實務經驗,發過唱片尤佳。
(2) 具大專校院流行音樂領域實務教學經驗,曾輔導學生參與國內外歌唱競賽得獎、入圍之實績、曾帶領學生展演,獲得流行音樂領域國際獎項入圍或得獎尤佳。
(3) 具廣播、podcast節目企製、實務經驗尤佳。
(4) 具教學、輔導熱忱,並熱心協助系務、院務及校務發展。
2. 兼任講師(含)以上教師:大專(含)以上畢業
(1) 具初級韓語、傳播韓語教學等相關經驗,華語溝通順暢尤佳。
(2) 具教學、輔導熱忱,並熱心協助系務、院務及校務發展。
3. 兼任講師(含)以上教師:國內、外傳播相關領域碩博士學位
(1)具碩士學位或講師資格(含)以上及有實務經驗。
(2)具教師證及大專院校相關教學經驗尤佳。
(3)具電子商務、傳播科技、全媒體敘事與創作等相關領域教學能力。
五、專長要求:
1. 兼任講師(含)以上教師:大專(含)以上畢業
(1) 具廣播聲音領域作品產出,廣播節目企製、podcast節目企製實務教學經驗。
(2) 具教唱經驗、基礎發聲、基礎樂理等實務教唱經驗。
2. 兼任講師(含)以上教師:大專(含)以上畢業
具基礎韓語、傳播韓語教學、中韓語翻譯能力。
3. 兼任講師(含)以上教師:國內、外傳播相關領域碩博士學位電子商務、全媒體敘事與創作
六、檢附應徵資料(資料恕不退還):
1. 履歷(含二吋照片)與自傳,需含以下項目:
(1)學歷、經歷說明。
(2)研究領域或專長說明(含可教授課程)。
(3)其他有利申請之相關證明或文件。
2.最高學歷證書及成績單影本(若持外國學歷者,需檢附本國駐外單位文書驗證之文件;持國內學歷者,請於畢業證書影本加蓋學校印信)。
3. 檢附近五年內之研究論文著作、得獎作品、產學合作證明或其他與傳播教學專長領域相關著作證明等。
4. 曾任職於大專院校及研究機關者,請附教師證書及歷年聘書影本。無則免。
5.曾經開設相關課程資料表(須註明課程名稱、開設時間、校/院/系所等細目)與教學評鑑成績(無教學經驗者免附)。
6.應聘專案或專任助理教授(含)以上教師,請檢附博士論文;若未具助理教授資格者,請提供推薦信函2封(由推薦者彌封簽名後直接寄送本院王詩瑩秘書收,或由推薦人將推薦信以PDF檔格式透過電子郵件寄送本院王詩瑩秘書信箱sywang@mail.mcu.edu.tw)。
7.可授課程(附佐證,如課綱)。
8.相關應甄資料請於郵寄前,掃描成PDF檔格式後,透過電子郵件寄送至王詩瑩秘書信箱sywang@mail.mcu.edu.tw。
七、應徵截止日期:114年6月5日止。
八、郵寄資料:111臺北市士林區中山北路五段250號銘傳大學人力資源處收(信封請註明應徵傳播學院兼任講師)。
九聯絡電話:(02)28824564分機2463 王詩瑩秘書。
十、其他說明:
1.本徵才公告蒐集之個人資料,僅限於人才甄選作業使用,非經當事人同意,絕不轉做其他用途,亦不會公佈任何資訊,並遵循本校資料保存與安全控管辦理(詳細個資管理可參閱「銘傳大學個人資料保護管理要點」與「銘傳大學個人資料保護專區」http://pims.mcu.edu.tw)。
2.第一階段書面審查條件符合者,以電話通知複審面試,未達初審標準者恕不另行通知。經通知面試而未到者視同放棄。
※本公告另刊登於教育部全國大專教師人才網及國科會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