銘傳大學商業設計學系誠徵兼任講師(含)以上教師1人(截止日期:114.10.31)

一、聘任日期:預計115年2月(或114學年度第2學期)聘任。
二、工作地點:桃園校區。
三、學歷要求:具國內、外相關領域之碩士學位以上。
四、資格及條件要求:
1.可教授攝影相關課程。
2.具國內大專以上學校教學經驗
五、專長要求:基礎攝影、數位攝影、商業攝影。
六、檢附應徵資料(資料恕不退還):
1.履歷表(含學、經歷、專長領城、作品等,請註明可聯絡之e-mail、電話、地址)
2.學位證書影本(應聘時將驗證正本;若為境外學歷,需於起聘前完成駐外館處驗證)。
3.最高學位成績單。
4.己具教師資格者請附教師證書影本。
4.檢附教學或工作經驗之佐證資料(如聘書或服務證明)。
6.其他有利備審資料。
七、應徵截止日期:114年10月31日(以郵戳為憑)
八、郵寄資料:111臺北市士林區中山北路五段250號銘傳大學人力資源處收(信封請註明應徵單位及職稱)
九、聯絡電話:03-3507001分機3149 郭珠娟秘書。
十、其他說明:
1.本徵才公告蒐集之個人資料,僅限於人才甄選作業使用,非經當事人同意,絕不轉做其他用途,亦不會公佈任何資訊,並遵循本校資料保存與安全控管辦理(詳細個資管理可參閱「銘傳大學個人資料保護管理要點」與「銘傳大學個人資料保護專區」http://pims.mcu.edu.tw)。

※本公告另刊登於教育部全國大專教師人才網及國科會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