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播電視學系 誠徵專任助理教授(含)以上教師1 名 (截止日期:112.11.30)

一、 聘任日期:
預計112 學年度第2 學期聘任。
二、 工作地點:
台北校區、基河校區(士林區)、桃園校區(龜山區)及金門分部(金沙
鎮)。
三、 學歷要求:
具備傳播、廣播電視行銷、影視專案企劃等領域博士學位。
四、 資格及條件要求:
1.具廣播電視行銷、影視專案企劃、影視美學…等相關領域實務經
驗。另,具大專院校教學經驗者尤佳。
2.曾擔任國科會、政府部門專題研究計畫或其他單位產學合作計畫
主持人。
3.具教學、輔導熱忱,並熱心協助系務、院務及校務發展。
4.除獲有博士學位之初任教師外,新聘教師若有下列條件之一尤
佳:
(1)近三年曾發表(含已接受)與聘任專長領域相關之期刊論文
(需為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
(2)近三年曾擔任產學合作案主持人。
五、 專長要求:
傳播科技、廣播電視行銷、影視專案企劃實務經驗。
六、 應檢附資料(資料恕不退還):
1.履歷(含二吋照片)與自傳,需含以下項目:
(1)學歷、經歷說明。
(2)研究領域或專長說明(含可教授課程)。
(3)近五年學術著作目錄。
(4)其他有利申請之相關證明或文件。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學位證明或應屆畢業證明(國外學歷需已
辦理驗證)。
3.最高學歷成績單影本(國外學歷需已辦理驗證)。
4.近五年之研究論文著作、產學合作證明、得獎作品或其他與專長
領域相關之著作證明等。
銘傳大學 人力資源處
5.曾任職於大專院校即研究機關者,請附教育部頒發之教師資格證
書影本及歷年聘書影本。
6.可授課程(附佐證,如課綱)。
7.博士論文。
8.以上應徵資料請依序裝訂。
七、 收件截止日期:
112 年11 月30 日止 (以郵戳為憑)
八、 應徵資料請以掛號郵寄:
111 臺北市士林區中山北路五段250 號
銘傳大學人力資源處王文惠小姐收
(信封請註明應徵廣播電視學系專任教師)。
九、 聯絡電話:
(02)28824564 分機2352 廣播電視學系黃歆祐秘書或
分機2258 人力資源處王文惠小姐。
※本公告另刊登於教育部全國大專教師人才網及國科會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