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學年度優秀職工獎勵自即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止受理推薦 112學年度優秀職工獎勵自即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止受理推薦。 請各單位踴躍推薦符合條件之優秀職工,請推薦單位於112年12月31日前填寫「優秀職工推薦表」(如附件1)並檢附相關佐證資料,送交人資處彙整辦理。 銘傳大學優秀職工獎勵辦法、選拔評分說明如附件2。 人力資源處敬啟 承辦人: 王克琦 分機23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