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聘任日期:預計114年2月(或113學年度第2學期)聘任。
二、工作地點:桃園校區。
三、學歷要求:具國內、外教育部認可之大學碩士(含)學位以上。
四、資格及條件要求:
1.具實務經驗、教學經驗。
2.願意跟學生互動,具相關課程教學經驗者佳。
3.可任課課程:醫療器材行政法規與實務。
五、專長要求:醫療器材法規、醫學工程相關專長。
六、檢附應徵資料:
1.個人中文履歷表:學/經歷、自傳、研究專長、曾/可開授之課程、三年內主要著作目錄(請最少檢附1篇抽印本)。
2.學位證書及成績單影本(若持外國學歷者,需檢附本國駐外單位簽證之文件及成績單;若為國內學歷或尚未取得學位證書者,請先提供學校開立「臨時學位證明」正本,其中明確註記取得「學位證書」之日期,惟屆生效日仍無法取得正式證書者,將予註銷)。
3.教育部頒發之教師證書影本(已具教師資格者,無則免)。
七、應徵截止日期:113年11月24日止 (以郵戳為憑)。
八、郵寄資料地址:
111臺北市士林區中山北路五段250號
銘傳大學人力資源處收
(信封請註明應徵醫工系兼任教師)
九、聯絡電話:(03)3507001 分機3658 醫工系黃惠麟秘書 huilin@mail.mcu.edu.tw
十、其他說明:
1.本徵才公告蒐集之個人資料,僅限於人才甄選作業使用,非經當事人同意,絕不轉做其他用途,亦不會公佈任何資訊,並遵循本校資料保存與安 全控管辦理(詳細個資管理可參閱「銘傳大學個人 資料保護管理要點」與「銘傳大學個人資料保護 專區」http://pims.mcu.edu.tw)。
※本公告另刊登於教育部全國大專教師人才網及國科會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