銘傳大學通識教育中心誠徵專任或專案助理教授教師(含)以上 1 名(截止日期:113.12.13)

一、聘任日期:113學年度第2期聘任
二、工作地點:台北校區、桃園校區、金門校區。
三、學歷要求:博士。
四、資格及條件要求:
1.SCIE、SSCI、A&HCI、EI、TSSCI、THCI Core等級或其他具審查機制之期刊發表,並能在具公信力之期刊資料庫搜尋得到。
2.近年獲國科會或教育部教學實踐研究計畫補助研究案並擔任計畫主持人。
3.在大學授課經驗一年(含)以上。
4.曾擔任博士後研究員。
5.能全英授課者。
五、專長要求:AI人工智慧、探究式教學、自律學習、生涯規劃。
六、檢附應徵資料:
(一)必要項目:
1.中文履歷表1份,請使用通識教育中心提供格式並下載填寫(網址:https://reurl.cc/2rGm14)
(請將本履歷表word檔案及以下相關資料檢附pdf檔案同步email至本校通識教育中心倪珮珊秘書psni@mail.mcu.edu.tw)
2.最高學歷證書影本(若持外國學歷者,需檢附本國駐外館處驗證之文件。)
(尚未取得學位證書者,請先提供學校開立「臨時學位證明」正本,其中明確註記取得「學位證書」之日期,惟屆生效日仍無法取得正式證書者,將予註銷。)
3.檢附教學或工作經驗之佐證資料(如聘書或服務證明)。
(二)其他項目
1.五年內(108年9月1日起,超過期間請勿檢附)代表著作及參考著作各1份。
2.SCIE、SSCI、A&HCI、EI、TSSCI、THCI Core等級或其他具審查機制之期刊發表論文,或發行經審查通過並出版之專著等相關證明資料。
3.男性應徵者需檢附退伍證明或免役證明。
4其他有利審查之參考資料(無則免)。
七、應徵截止日期:113年12月13日截止(以郵戳為憑)。
八、郵寄資料地址:111臺北市士林區中山北路五段250號銘傳大學人力資源處收(信封請註明應徵單位及職稱)。
九、聯絡電話:02-2882-4564分機2766 倪秘書。
十、其他說明:
1.本徵才公告蒐集之個人資料,僅限於人才甄選作業使用,非經當事人同意,絕不轉做其他用途,亦不會公佈任何資訊,並遵循本校資料保存與安全控管辦理(詳細個資管理可參閱「銘傳大學個人資料保護管理要點」與「銘傳大學個人資料保護專區」http://pims.mcu.edu.tw)。

※本公告另刊登於教育部全國大專教師人才網及國科會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