銘傳大學半導體應用學士學位學程誠徵專任(案)助理教授以上教師1名(截止日期:114.03.23)

一、聘任日期:預計114年8月(或114 學年度第一學期)聘任。
二、工作地點:桃園校區。
三、學歷要求:博士。
四、資格及條件要求:
1.具備教育部認可國內外電子、電機、材料、化工等相關理工領域博士學位。
2.近五年內至少需有1篇(含)以上以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刊登於SCIE、SSCI、A&HCI、TSSCI全文索引之學術期刊論文或是專利。
五、專長要求:
1.具備半導體元件、製程或封裝測試等半導體領域相關之專長教師。
2.能勝任本系基本必修課程之教學(如普通物理、普通化學、近代物理、固態物理、微積分、工程數學等),以及能支援半導體相關課程授課(如半導體電子構裝技術、積體電路測試、半導體元件、半導體製程、統計製程管制、半導體量測、IC 封裝製程技術、半導體產業概論、材料分析技術等)。
3.具備半導體領域實務工作經驗、教學經驗,並有承接半導體領域產學合作經驗者。若再具備半導體封裝測試相關領域之英文教學經驗者優先錄取。
六檢附應徵資料:(資料恕不退還):個人履歷、博士證書、最高學歷成績單、近年學術著作列表、三篇代表著作(學術期刊論文與專利)、教育部頒發之教師證書影本(非必要)。
七、應徵截止日期:114年03月23日截止 (以郵戳為憑)。
八、郵寄資料地址:111臺北市士林區中山北路五段250號銘傳大學人力資源處收(信封請註明應徵單位及職稱)
九、聯絡電話:03-3507001#3394 孫瑋鎂秘書
十、其他說明:
1.本徵才公告蒐集之個人資料,僅限於人才甄選作業使用,非經當事人同意,絕不轉做其他用途,亦不會公佈任何資訊,並遵循本校資料保存與安 全控管辦理(詳細個資管理可參閱「銘傳大學個人資料保護管理要點」與「銘傳大學個人資料保護專區」http://pims.mcu.edu.tw)。

※本公告另刊登於教育部全國大專教師人才網及國科會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