銘傳大學通識教育中心誠徵專案助理教授(含以上)教師1 名(截止日期:114.07.24)

一、聘任日期:預計114學年度第 1 學期聘任。
二、工作地點:台北校區、桃園校區、金門分部。
三、學歷要求:博士。
四、資格及條件要求:
1.SCIE、SSCI、A&HCI、EI、TSSCI、THCI Core等級或其他具審查機制之期刊發表,並能在具公信力之期刊資料庫搜尋得到。
2. 近年獲國科會或教育部教學實踐研究計畫補助研究案並擔任計畫主持人。
3.在大學授課經驗一年(含以上)。
4.具有業界實務經驗或擔任博士後研究者。
5.能全英授課者。
五、專長要求:邏輯與批判思考、比較政治、全球化研究、國際現勢、社會問題、職場倫理、倫理學、公共關係、資訊判讀、資訊科技、環境永續。
六、檢附應徵資料(資料恕不退還):
(一)必要項目
1.中文履歷表1份,請使用通識教育中心提供格式並下載填寫(網址:https://reurl.cc/2rGml4)
(請將本履歷表word檔案及以下相關資料檢附pdf檔案同步email至本校通識教育中心倪珮珊秘書psni@mail.mcu.edu.tw)
2.最高學歷證書影本(若持外國學歷者,需檢附本國駐外館處驗證之文件)。(尚未取得學位證書者,請先提供學校開立「臨時學位證明」正本,其中明確註記取得「學位證書」之日期,惟屆生效日仍無法取得正式證書者,將予註銷)。
3.檢附教學或工作經驗之佐證資料(如聘書或服務證明)
(二)其他項目
1.五年內(109年9月1日起,超過期間請勿檢附)代表著作及參考著作各1份。
2.SCIE、SSCI、A&HCI、EI、TSSCI、THCI Core等級或其他具審查機制之期刊發表論文,或發行經審查通過並出版之專著等相關證明資料。
3.男性應徵者需檢附退伍證明或免役證明。
4.其他有利審查之參考資料(無則免)
5.應徵資料優先以電子檔傳送至指定信箱
七、應徵截止日期:114年7月24日星期四(以郵戳為憑)。
八、郵寄資料:111臺北市士林區中山北路五段250號銘傳大學人力資源處收(信封請註明應徵_通識教育中心教師)。
九、聯絡電話:02-28824564分機2766 倪秘書。
十、其他說明:
1.本徵才公告蒐集之個人資料,僅限於人才甄選作業使用,非經當事人同意,絕不轉做其他用途,亦不會公佈任何資訊,並遵循本校資料保存與安全控管辦理(詳細個資管理可參閱「銘傳大學個人資料保護管理要點」與「銘傳大學個人資料保護專區」http://pims.mcu.edu.tw)。
2.第一階段書面審查條件符合者,由聘任單位擇優通知複試面試。

※本公告另刊登於教育部全國大專教師人才網及國科會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