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聘任日期:預計115學年度第1學期聘任。
二、工作地點:桃園校區。
三、學歷要求:具國內、外相關領域之碩士學位以上
四、資格及條件要求:
1.可教授攝影、影片剪輯相關課程。
2.具國內大專以上學校教學經驗
五、專長要求:
手機攝影實務、基礎攝影、商業攝影、影片製作、商業影片製作
六、檢附應徵資料(資料恕不退還):
1.履歷表(含學、經歷、專長領城、作品等,請註明可聯絡之e-mail、電話、地址)
2.學位證書影本(應聘時將驗證正本;若為境外學歷,需於起聘前完成駐外館處驗證)。
3.最高學位成績單。
4.己具教師資格者請附教師證書影本。
5.檢附教學或工作經驗之佐證資料(如聘書或服務證明)。
6.其他有利備審資料。
七、應徵截止日期:民國115年05月27日(星期三)
八、郵寄資料:111臺北市士林區中山北路五段250號銘傳大學人力資源處收(信封請註明應徵單位及職稱)
九、聯絡方式:商設系郭珠娟秘書03-3507001分機3149
十、其他說明:
本徵才公告蒐集之個人資料,僅限於人才甄選作業使用,非經當事人同意,絕不轉做其他用途,亦不會公佈任何資訊,並遵循本校資料保存與安全控管辦理(詳細個資管理可參閱「銘傳大學個人資料保護管理要點」與「銘傳大學個人資料保護專區」http://pims.mcu.edu.tw)
十一、相關網址:https://web2.mcu.edu.tw/
※本公告另刊登於國科會網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