銘傳大學諮商臨床與工商心理學系誠徵專案或專任助理教授(含)以上教師2名(截止日期:2026.11.17)

一、聘任日期:預計 115學年度第2學期聘任
二、工作地點:桃園校區
三、學歷要求:具備國內、外心理學相關領域博士學位
四、資格及條件要求:
1.具備中華民國諮商心理師或臨床心理師證照。
2.具備心理實務工作經驗(如醫療院所、學校輔導、社區心理或相關機構),具實習督導或實務帶領經驗者尤佳。
3.具備學術研究能力,曾發表於具審查制度之學術期刊(具SSCI、TSSCI或同等級期刊發表者尤佳)。
4.對高等教育之教學、研究及學生輔導具高度熱忱與投入意願。
五、專長要求:
1.可任教科目領域(擇一或多項):
臨床心理學(如:心理病理學、心理衡鑑)
心理研究法與統計(量化或質性)
遊戲治療、藝術治療、心理劇、心理治療特定取向(如心理動力、人本、認知取向、後現代等)
心理研究法與統計(量化或質性,質性尤佳)
其他符合本系發展之專業領域
2.具備課程規劃與教學創新能力(如數位教學、跨域課程、AI應用於心理學等)。
3.能指導學生專題研究與碩士論文,並具實習指導或督導能力。
4.具備申請研究計畫(如國科會)或產學合作之潛力與經驗,能夠帶領學生參與研究並發表(論文、研討會發表等)。
5.配合系所發展,能夠創新教學方式或開發課程科目。
以上資格、專長要求相當者,以能配合系上發展及行政支援作業能力者優先。
六、檢附應徵資料:
請以電子檔(PDF合併)傳送並以掛號寄出以下資料(中英皆可):
1.學術履歷、自傳
2.學位證書(含大學及研究所,國外學歷須經駐外單位驗證。尚未取得學位證書者請先提供學校開立「臨時學位證明」正本,請明確註記取得「學位證書」之日期;若屆生效日仍無法取得正式證書者,將註銷聘用資格。)
3.最高學位成績單影本(中/英文皆可)。
4.近3年個人著作目錄(請最少檢附1篇前述任教專業期刊抽印本或已經接受刊登證明,應註明為TCI-HSS、TSSCI、THCI-Core、SSCI或SCI收錄期刊)
5.至少2門前述任教科目領域授課課程大綱。
6.請檢附博士學位論文。
7.其他有利審查之資料,如:教育部審定之教師證書影本或授課證明、相關專業認證證照影本、外文能力證明、專業或實務經驗符合課程所需之相關佐證資料等。
七、應徵截止日期:115年11月17日止。(以郵戳為憑)
八、郵寄資料:111臺北市士林區中山北路五段250號銘傳大學人力資源處收(信封請註明應徵單位及職稱) ;郵寄紙本應徵資料之前,請先將履歷、自傳及其他應徵資料電子檔email至hsinyi@mail.mcu.edu.tw 心理系葉欣怡秘書
九、聯絡方式:
心理系:03-350-7001分機3677(葉欣怡秘書)
十、其他說明:
本徵才公告蒐集之個人資料,僅限於人才甄選作業使用,非經當事人同意,絕不轉做其他用途,亦不會公佈任何資訊,並遵循本校資料保存與安全控管辦理(詳細個資管理可參閱「銘傳大學個人資料保護管理要點」與「銘傳大學個人資料保護專區」http://pims.mc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