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第68屆學術獎申請案,本校自即日起至112年12月20日止受理申請

公告
教育部第68屆學術獎申請案,配合本校學審會會議時間,自即日起至112年12月20日止受理申請。
申請對象:專任教師為國內積極從事學術研究,有重要貢獻或傑出成就並獲得學術界肯定者;其未具中華民國國籍者,應具本國專科以上學校或學術機構專職5年以上年資。另曾獲得本部學術獎者不得重複申請。
有意申請之教師應有符合公私立學術研究機構主持人、或中央研究院院士、或相關學術領域教授5人等條件之推薦人推薦(不得自我推薦),並經系所、院初審後,於112年12月20日前將申請資料送人資處提送本校學審會審議,相關來函如附件,推薦書及辦法,推薦書及辦法請至下列網址下載。

教育部設置學術獎辦法: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H0020009

第68屆學術獎推薦書格式:https://www.edu.tw/News_Content.aspx?n=4F8ED5441E33EA7B&sms=B69F3267D6C0F22D&s=886A59F4DC0A7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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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 陳秀娟 分機2256